五人制足球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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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人制足球裁判职责与分工

1.第一裁判员

每场比赛必须派一名裁判员执行裁判任务。当他进入比赛场地,即开始行使规则所赋予他的职权,当他离开赛场时,职权即告终止。在比赛期间,以及在比赛暂停或死球时,裁判员均有判罚权。裁判员在比赛中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做出的判决为最后判决,如比赛结果等。

裁判员的职权为:

(1)执行规则。

(2)避免做出裁判员认为对犯规队有利的判罚。

(3)记录在比赛前、比赛中及比赛后发生的事件。

(4)如比赛中没有计时员,应负责计时员的工作。

(5)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他原因妨碍比赛时如主裁判员认为有必要,可以并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事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主办协会的有关条款将具体情况书面报告主办机构。

(6)从进入赛场起,对犯有不正当行为或不君子行为的队员予以警告,经警告后仍坚持其不正当行为者,应罚令出场。事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主办协会的有关条款将该队员姓名及行为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主办机构。

(7)除参加比赛的队员以及第二裁判员外,未经裁判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赛场。

(8)如裁判员认为队员严重受伤时,应立即停止比赛,将受伤队员迅速移至场外并立即恢复比赛。如认为队员受轻伤时,比赛不应停止,而应等待比赛成死球时处理。凡受伤队员能够自己走到边线或球门线者,不得在场内护理。

(9)裁判员如认为队员有粗暴行为、严重犯规、使用污言秽语或辱骂性语言时,应罚令其出场。

(10)每次比赛暂停后,应以信号指示恢复比赛。

(11)审定比赛用球是再符合规则第二章的要求。

如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在比赛中同时发出判罚信号,而两者的判罚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均具有警告及罚令出场的权力,但当两人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

2.第二裁判员

比赛时应委派一名第二裁判员,他与裁判员隔着场地面对面执行任务。第二裁判员拥有与主裁判员同样的职权,但不负责计时员的工作。因违反规则、观众干扰或其他原因妨碍比赛时,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并有权暂停、推迟或终止比赛。

第二裁判员的职责为:

(1)如果比赛没有计时员,要负责队员被罚出场后两分钟处罚期的记录。

(2)负责"机动替换"的正确进行;负责计时1分钟的暂停规则。

(3)若发现第二裁判员有不正当行为或妨碍比赛时,裁判员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并将此情况报告主办机构。

第二裁判员要携带哨子。


(二)五人制裁判员的哨声和手势

1.五人制裁判员的哨声

裁判员的哨声应该洪亮、短促、有力。一般来说除犯规、越位、进球、中国开球、停止比赛、恢复比赛外不需要呜哨。遇到有争议的球或运动员不大洁楚的球可用连续短促的哨声,予以提示。在判罚犯规时亦可根据犯规动作的程度,以轻或重的哨声表示以提醒运动员注意。因此,裁判员每吹出一次哨声都有一定的分量,对控制比赛的顺利进行有一定的意义和帮助。

2.五人制裁判员的手势

(1)开球(图2)。

动作要领:单手和臂伸直平举与身体成直角指向开球队进攻方向。

图2

(2)直接任意球/罚球点球(图3)。

动作要领:裁判员单臂平举,指向发球方向。裁判员另一手指向地面,以向第二裁判员和计时员示意,此为累计犯规。

图3

(3)间接任意球(图4)。

动作要领:当裁判员判罚间接任意球时,应单臂上举过头,并保持这种姿势直到球踢出后被其他队员触及戎比赛停止。

图4

(4)踢界外球(图5)。

动作要领:裁判员单臂斜向上举,手心向下,指向发球方向。

图5

(5)角球(图6)。

动作要领:裁判员单臂斜向下指,手心向下,指向角球区。

图6

(6)掷球门球(图7)。

动作要领:裁判员单臂斜向下前伸,手心向下,指向罚球区。

图7

(7)纪律处罚(图8)。

动作要领:裁判员左手持牌,伸直上臂,面向受罚队员出示。

图8

(8)暂停(图9)。

动作要领:一手手掌向下,另一手手指并拢垂直相交于掌心,高举于头顶,哪边队伍请求暂停则哪只手在上并指向该队伍。

图9

(9)4秒钟计时(图10)。

动作要领:单臂握拳上举计数开始从1至4读秒当裁判员读完4秒后仍未出球则判为违例。

图10

(10)第五次累计犯规(图11)。

动作要领:单臂上举手掌平开手指伸直。

图11

(11)犯规有利(图12)。

动作要领:(1)累计犯规有利:双手平举于胸前。

(2)非累计犯规:单手平举于胸前。

图12

(12)有利条款运用后的累计犯规(图13)。

图13

(13)队员号码手势示意图(图14)。

 

图14